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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菅人命

【出处】《汉书·贾谊传》

【释义】把人的生命看得像野草一样轻贱而任意摧残杀戮。菅,一种野草。

【近义】滥杀无辜、杀人如麻。

【反义】为民请命、爱民如子。

秦王嬴政统一中原,建立秦王朝以后,制定了非常严酷的法令。他的小儿子胡亥从小就由赵高负责传授历朝的法令,所以胡亥对于用各种刑法杀人非常熟悉。

秦始皇起初是打算把皇位传给大儿子扶苏的,但秦始皇在一次出去巡视的时候,在路上得病死了,赵高就和丞相李斯一起,帮助胡亥夺取了皇位,杀害了哥哥扶苏。就这样,胡亥成为了秦王朝的第二个皇帝。

为了巩固自己夺来的皇位,秦二世采用赵高的计谋,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十二个公子和两个公主都定了死罪,一一杀害,而且还杀了许多有功的大臣。他还让许多没有生育的宫女去为秦始皇殉葬,把那些为秦始皇建造陵墓的民工全部活埋在墓中,就连曾帮助他夺取皇位的丞相李斯,也被他定罪腰斩了。秦二世把朝政大权交给赵高,自己整天变着法子寻欢作乐。他在打猎的时候,看到路过的行人无缘无故地用箭把他们射死,自己还觉得这样开心。

秦二世过于残暴,“其视杀人,若艾草菅然”。意思是说,秦二世把人的生命看得如同野草一样轻贱,随意杀害。秦朝老百姓的徭役赋税负担非常沉重,刑法愈加苛毒。广大劳动人民在饥饿与死亡线上挣扎徘徊。终于在公元前209年,陈胜、吴广在大泽乡发动了农民起义,反抗暴秦统治。秦王朝很快就灭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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